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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桥梁 系纽带 当助手

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孙维广

  就现代经济意义而言,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已经不再是几个企业(经济结合体)之间的简单的组合,它已成为一个系统,这个系统就像桥梁和纽带一样,沟通着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区域之间以及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各种联系,目标是促使会内的个体(如单个的企业)得到最优化的发展。有着4000多名会员的营口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随着我国加入WTO后在更大范围和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如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职能,帮助促进民营企业积极、正确地迎接加入WTO后所出现的机遇和挑战,是摆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我们以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合格的“营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为载体,对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思想政治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牢记宗旨,明确任务,当好助手

  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工商联)是各类工商业者,主要是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加的人民团体和民间商会组织,既带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始终走着一条创新之路。半个多世纪以来,工商联具有统战性、经济性和民间性的特点,具有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团结教育、协调关系的基本功能,为其走创新之路奠定了基础。统战性是工商联(总商会)最基本、最重要的属性,是工商联所独有而其他社团不具备的政治优势。1991年中共中央明确工商联在新时期要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团结、帮助、引导、教育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任务交给工商联,为工商联的统战性赋予了新的内容;经济性是由其主体会员的经济属性决定的。工商联要与经济工作相联系,就要维护和代表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在法律范围内的经济活动服务,体现商会的职能;民间性是由其人民团体的性质和活动方式决定的。它是一个群众性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不同。它的作用的发挥,主要是通过协调服务、组织沟通、信息咨询等形式和渠道来实现的,可以起到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正确处理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辩证关系,既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政治优势,又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是工商联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做出应有贡献的关键。

   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的党审时度势,对工商联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江泽民总书记更是多次讲话指示。1997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致全国工商联八大的贺词中指出:“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商联的工作不是可有可无,而是非有不可,不是可以削弱,而是必须加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深入,一些原来属于工商联的服务管理职能,要逐步归还移交给工商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政府部门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完全可以交给民间商会等人民团体去办。”2000年初,江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提出,当前很有必要在广大干部特别是发展较快地区的干部群众(这其中当然包括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教育活动;继而在江、浙、沪考察中要求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加强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他指出,这是我们党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党同在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的广大职工群众的联系、巩固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同年12月,江总书记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要求,“着眼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帮助他们树立和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2001年3月4日,在全国“两会”期间,江总书记参加政协民建、工商联联组讨论时又一次指出,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引导他们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切实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建党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江总书记又明确指出,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企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广大人员,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这一科学论断的提出,为我们正确认识和对待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了科学依据,对于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力,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到目前为止,原工商业者已基本完成历史使命,大部分光荣地退出了工商联的领导岗位,新一代代表人物陆续担当起了各级领导职务;特别是以江总书记“七一”和“5.31”讲话为标志,表明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从基本经济制度到上层建筑,直至党的建设都发生了明显、深刻的变化,从中央到地方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这两个方面的变化将对工商联工作产生重大影响。这从工商联换届就可看到:一是明确了选拔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评定标准,要求在保证政治标准的前提下,强调所属企业的纳税额、在本行业中所处的领先地位、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或光彩事业的业绩;二是强调了社会主义的公私观、义利观、信用观和法制观,深化了1991年中共中央文件提出的“爱国、敬业、守法”的内容;三是提出了由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担任省级工商联会长的试点工作。

  所有这一切,不仅是寄托了党对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要求和期望,更是指导我们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针,因此,我们宗旨记的更牢了,任务更明了,历史使命感更强了。所以,我们在致力于“当好助手”的实践中,强化了“四加强四提高”:即加强会员的理论教育,提高政策水平;加强会员的市场经济知识教育,提高业务能力;加强会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社会形象;加强会员的宗旨教育,提高树立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责任感。

  二、认清形势,选准方向,系好纽带

  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初期,创业者更多地表现为把所办企业作为实现自我价值的自主选择。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既意味着民营经济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着更加重要的作用,也意味着民营经济肩上的责任更重大。这个责任不是某个人强加给非公有制经济的,而是历史和社会共同赋予的。二十多年的实践表明,努力做合格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已成为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对自身要求的标准和自觉追求的目标。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更加自觉地把企业的健康发展和自身的健康成长,同党和国家对自己的希望和要求联系起来,并作为自己的自觉追求,不断激发着自己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爱国热情。

  基于这样一个客观现实,在党的统战理论的指引下,我们以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纽带作用为着眼点,及时做出了关于开展“营口市社会主义建设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决定,制定了《营口市社会主义建设奖章评选、表彰办法(试行)》,在营口市工商联第十三届二次执委会上获得一致通过后,向全体会员发出了《决议》,并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和发动:不辜负党的期望,当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守政府的政策法律。支持本企业的党、工会、团组织的活动,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二)、坚持把自身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关心国家大事,服从并服务于国家大局,积极应对入世,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把企业做实、做大、做强,多创名优产品,多提供就业岗位,多为国家创汇,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多做贡献。
  (三)、坚持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富裕结合起来,不比阔气比贡献,不比财富比信誉,发扬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等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参与光彩事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促进共同富裕。
  (四)、坚持把遵循市场经济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照章纳税,守信用,讲信誉,重信义,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做贡献,积极参加商会活动,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五)、坚持弘扬社会主义企业文化,为员工创造学习成长的良好环境。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化活动,反对封建迷信,反对邪教。积极探索新型的劳动关系,维护好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

  《决议》发出后,得到省工商联和市委、市委统战部的积极肯定和大力支持,得到民营企业家的热烈响应,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认为《决议》说出了他们的心里话。通过多年的实践,他们深刻地体会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今天;江总书记的“七一” 和“5.31”讲话充分肯定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同时也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希望和要求。大家纷纷表示,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胸怀全局,守法经营,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国家和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要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讲信用、守信誉、重信义,自觉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他们的福利待遇;尽力回报社会,积极支持和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光彩事业活动,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吸纳更多的下岗职工到企业就业;要重视和支持企业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并以实际行动向党组织靠拢,为实现我国的繁荣富强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应有的贡献。

  争做合格的“营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之所以在非公有制经济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与我们重视“四个发挥”即“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经营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主与员工关系中的协调、平衡作用;发挥党组织在企业员工中的文化传播、思想凝聚作用;发挥党组织团结引导个私业主‘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和‘爱国、敬业、守法’的作用”密不可分,由此也进一步增强了我们系好纽带的责任感。

  三、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架好桥梁

   随着社会的进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参政议政的热情越来越高,这就使架“桥梁”的任务十分紧迫。但工商联与行政管理部门不同,它不是一个制衡权力机构,不能成为个私业主的约束或对抗性力量,这就决定了我们架“桥梁”即开展争做合格的“营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的定位与政府职能部门不同,我们的立足点只能是“积极引导”。同时,活动不能游离于企业发展目标之外,必须紧密地联系企业的生产经营,真正使活动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加油站”和“助推器”。这既需要开拓,又需要创新,更要找准定位,这样才不致使活动“悬空”。为此,我们确立的活动方针是:坚持“一原则”、搭建“两个平台”、体现“三性”、做到“四多四少”。“一原则”即“以人为本”的原则;“两个平台”即“社会公益事业和企业文化建设”;“三性”即“突出针对性、坚持灵活性、注重实效性”;“四多四少”即“多交流,少开会;多分散,少集中;多启发,少灌输;多实践,少说教”。根本是不仅要架起桥梁,而且桥要宽,更要让桥畅通无阻!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情况,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帮助他们正确摆正自身“角色”,准确把握政治尺度,积极履行相应职能; ——做好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充分发挥他们的先进典范作用;

  ——以企业文化建设为抓手,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经营理念、价值取向和理想追求,确立高尚情操;

  ——推进光彩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力求代表人士在回报社会的同时,其心灵得到相应的净化,政治素质和道德形象得到应有的提升;营口市工商联大卜希望小学的建设,得到了会员们的积极响应;

  ——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的党建工作,通过对党员业主和非党业主的工作,发挥党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影响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提高民营企业家的质量意识,与营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公有制企业技术监督工作的意见》文件,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企业”和“百家质量信得过单位”评比,组织行业分会和会员参加“3·15”维权活动;
  ——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参与再就业工程,组织工商联会员企业招聘洽谈团,发挥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高举“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促进共同富裕”旗帜,在会员中开展“授鱼并授渔”活动,既为贫困的下岗职工送温暖,又免费向他们传授技能;
  ——举办会员培训班以及形势教育、知识讲座等报告会;

  ——在会员企业中倡导“第二次创业”,追求民营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倡议会员“诚实守信、从我做起”,打造新的信用长城;

  ——重振营口轻纺城市风采,以“新营口、新发展、新经济、新形象”为主题,组织会员举办服装服饰展评大会,以进一步唱响“穿在营口”主旋律。

  一系列的架“桥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争做合格的“营口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的开展,也有力地促进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

  架桥梁,系纽带,当助手,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争做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实现了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道德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新时期工商联的职能所在和前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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