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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胆、放手、放开发展民营经济
话题缘起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新贡献。最近,省委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定》,提出了对民营经济实行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这一切表明,非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已经到来。非公有制经济应该怎样抓住机遇,乘势而上,请看专家的观点。
不能照搬国企改革和发展的思路
□宋子和
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指导思想上,不能照搬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那套办法,而要从民营经济的现实出发,既重视发展"顶天立地"的民营大企业,也要重视发展"铺天盖地"的民营中小企业,使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都得到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
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为民营企业发展带来了又一个春天。广东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十六大精神,已把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省委、省政府如此高度重视,广东民营经济一定能够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
这里讲的民营经济,仅限于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个体、私营经济。人们对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即为什么要加快发展的问题,已没有多少异议,不再纠缠于姓"社"姓"资"的无谓之争,但如何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却需要作广泛而深入的研究。这里仅就指导思想方面谈点不成熟意见,就教于大家。
我认为广东民营经济的发展,既要提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又要从现实出发,实事求是。关于前者,省委、省政府几年前就提出广东民营经济发展要上规模、上水平、上档次。这是针对广东民营经济总量居全国前列,但规模小、水平低、档次不高的实际情况提出来的。作为发展的目标和方向,应当说是正确的。可是这个目标和方向的实现,无疑需要一个由小到大、从低到高的发展过程。因此,我们在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上,就不能只顾大、不管小,只顾高、不管低;而实际上,需要我们鼓励支持的正是占民营企业中绝大多数的水平、档次不高的中小企业。现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大刀阔斧压缩机构的时候,却新设立了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目的就是要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基于这种想法,在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指导思想上,我认为应走出三个误区:
"抓大放小"不适用于民营经济
误区一,"抓大放小"。这是调整国有企业结构的指导思想,但不适用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中的大企业和企业集团,我们应高度重视,发挥其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但决不能放开不管众多的中小个体私营企业。不仅不能"不管",而且要着重管,为它们服务,为它们排忧解难,鼓励、支持和引导它们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发展。这不仅在我们这个尚未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要这样做,在那些发达国家也是如此。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当今世界普遍的做法。
"扶优扶强"不适用于民营经济
误区二,"抓高放低"。我们对国有企业实行过"扶优扶强"的一些政策和做法,我认为这也不适用于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中档次和水平高的民营科技企业需要我们高度关注其发展,现在各级政府的科技部门都设有专门机构负责这方面的工作,是完全必要的。但是必须同时看到,我国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要向非农业产业转移,还有公有企业中的大量下岗职工需要再就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文化水平不高,科技知识也很少。为缓解日益严峻的就业压力,还不得不大力发展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因而对民营经济中大量手工操作的小作坊、做小本生意的大量个体工商户、需要发展的城市社区服务业,应当给予特别的关注。从社会结构的角度谈,要高度重视"白领"阶层,但决不能忽视或不管众多的"蓝领"阶层。
不能一概否定民营经济中的家族管理形式
误区三,"都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的方向,也是民营大中型企业发展的方向。因为只有以现代公司制为主的企业制度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不能因此简单化地一概否定民营经济中的家族管理形式。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实践证明,私有经济中规模小、层次低的大量中小企业,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只有当他们发展到较大规模、较高层次的时候,这种家族管理形式的局限性才显示出来,才需要向现代管理转变,而且不一定非要实行股权结构多元化的现代公司制,可以维持家族所有,聘请职业经理人管理企业,即所谓的"现代家族企业"。
总之,我认为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在指导思想上,不能照搬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一套,而要从民营经济的现实出发,既重视"顶天立地"的民营大企业,也要重视发展"铺天盖地"的民营中小企业,使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都得到政府的鼓励、支持和引导。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给民营企业以国民待遇
□李惠武
凡是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应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生产经营;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应向个体、私营经济开放;凡国有和集体资本退出的,都应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大胆进入
广东是非公有经济发展最早、最快的省份之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扶持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制定和实施了《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等一系列扶持政策,而且颁布了《广东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有力地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截至2002年9月,全省个体私营企业达201.4万家,从业人员632.3万人,注册资本总额3318.2亿元;2001年,其创造的GDP占全省的18%,纳税总额占全省地方税收的9.8%。而且行业结构和经营布局趋于合理,经营规模和层次逐步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有力地推动了全省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经济运行质量的提高、贫困地区的脱贫致富和农村的城镇化进程。非公有经济已成为广东经济发展最具活力的生力军。
面对十六大召开之后非公有经济加速发展的又一次机遇,广东必须坚持"放胆、放手、放开"的"三放"方针,继续大力推动非公有经济上水平,加速度发展。
放胆---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
放胆,就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观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真正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要途径,作为调整优化生产力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彻底消除阻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种思想障碍,全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的新发展和大发展。在发达地区,要充分借助民间资本的强大实力,积极鼓励和引导其参加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的改造升级;在两翼地区,要大力发展生产加工型和劳动密集型的非公有制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夯实产业的实业基础,注入经济的增长活力,力促地区经济尽快走上发展的快车道;在广大山区,要培育和发展民营龙头企业,依靠它们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实现资源的加工增值,带动千家万户脱贫致富。
放手---一视同仁的政策
放手,就是要坚持以一视同仁的政策和服务,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在登记申报、税费负担、融资信贷、市场准入和部门服务等方面,让各种所有制的企业享受平等待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政策,引导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对经营者的业务培训,规范中介机构的协调、服务等,力促非公有经济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大力提升其科技创新能力、品牌打造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要尽快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管理,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使从事非公有经济发展的公民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利益上有保障。
放开---坚持国民待遇的原则
放开,就是要坚持国民待遇的原则,大力推动各项审批制度的改革,为非公有制经济拓展发展空间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凡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都应允许个体、私营经济生产经营;凡允许外资经营的,都应向个体、私营经济开放;凡国有和集体资本退出的,都应支持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大胆进入。特别强调的是,除国家和省一级政府规定的行业和商品须先办理经营许可证或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外,其他部门和地区规定的经营允可证或资格审查和专项审批制度,一律不应作为登记发证的前置条件。要千方百计营造一个平等、宽松的良好发展环境,支持和推动非公有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宏观处处长
在六个方面上水平
□郑志国
从企业内部因素和外部条件来看,民营经济(主要指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应当着重从以下六个方面上水平。
技术上水平
民营企业发展要上水平,就必须想方设法提高技术水平。现有企业可以通过技术改造,逐步采用新技术,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新建企业则应选择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项目,这样初期投资可能大一些,但最终效益更好,收益更大。加强民营企业与科技部门的交流和合作,鼓励科技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组织民营企业家学习科技知识。有些民营企业高薪聘请技术专家,购买技术专利,或者让技术人员以技术入股,既推动了科技创新,也促进了企业发展,其经验值得推广。
管理上水平
调查表明,凡是办得好的企业,管理上都有一套有效的办法;相反,办不好的企业往往与管理不善有关。虽然各类企业的科学管理具有广泛的共性,但也不可忽视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具有自己的个性,因而可以有不同的管理模式。例如,家族制管理对中小企业是有效的,特别是在创业初期及以后的一定发展阶段上具有优势;公司制对大企业是有效的,一些私营企业发展到足够大规模或足够长时间之后走上公司制道路,也具有一定的必然性。但管理上水平并不意味着要在所有企业用公司制代替家族制,关键在于管理合理化和科学化,提高效率。
人才上水平
无论技术或管理上水平,都要由人来完成,因此都需要人才。有些民营企业很重视人才,也很善于吸引人才,不少原来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才都被吸引过去。有些企业还十分注意培养人才,分期分批送业务骨干到大学有关专业进修。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来说,这些做法都是行之有效的。要完善相关政策,为民营企业创造平等使用各类人才的机会和条件,提高专业人才在各类企业之间流动的自由度。
规模上水平
这里所说的规模上水平有三层含义:一是对单个企业来说,要不断优化资源配置状况,改进产品结构,追求规模经济效益;二是对行业来说,要使生产规模更加适应市场需求规模变化;三是从社会范围来看,要增加民营经济总量,提高民营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显然,规模上水平不是单纯的数量增加和规模扩大,而包含质量的提高和结构的优化。这需要改进企业内部管理,同时发挥行业商会等民间组织在企业之间的联系和协调作用,并加强和改进政府的宏观经济管理,更加注重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指导。
开放上水平
对民营经济来说,开放上水平包括提高对国内和国外两方面的开放程度。在国内,既要发挥本地优势和长处,又不能受地域束缚,有必要更多地吸引和利用外地资源来发展,到外地去进行投资创业。经济发达地区应当允许和鼓励本地企业按照市场需求和生产发展需要到外地投资办厂,不必担心本地税收流失,更不要怕本地企业到外地办厂为别人创造了国内生产总值。只要为中国人创造财富,就值得鼓励。何况一个地方的企业到外地投资,也会有外地的企业到本地投资。对国外,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以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充分利用国内外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来加快发展""引进来,走出去"的政策对民营企业也是适用的。
服务上水平
民营经济发展上水平,相应的社会服务要跟上去,也就是说,对民营经济的各种法律、政策、服务和其他社会服务也要上水平。一些地方民营经济发展快,与当地社会服务工作做得好是分不开的。但也有一些地方或部门不是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相反是为它们制造麻烦,增添负担。有的部门把民营企业当作寻租对象,胃口越来越大,稍不如意,就要找麻烦;也有一些民营企业不是在经营管理上下工夫,而是通过向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者送钱送物,以寻求某种特别优惠或庇护。这些问题对民营经济发展是极大的制约,必须通过建立健全法律制度,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加以克服。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教授
解开"剥削"疙瘩
□段华明
剥削是一个制度问题,具有阶级对抗性,不是简单地占有剩余价值
对于发展民营经济,一些人始终在它们有没有剥削的问题上存在思想疙瘩,放不开手脚。有的文章要么讲剥削在一定历史时期有进步性,要么下意识回避剥削问题,很不合时宜。对于我国当今条件下的"剥削"问题,应当面对现实转观念,与时俱进解疙瘩。
事关改革开放的路还要不要走下去的大问题
我们应当面对两个基本事实: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财富迅速增长,从贫穷落后到总体小康,这种历史性跨越、这一伟大成就是怎么得来的,是出现了新的资产阶级,靠剥削得来的,还是靠亿万人民群众辛勤劳动创造的?答案当然只能是后者。二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竞争当中,有些人成功了,说他是剥削者;不成功的却是"先进分子"。那么这个社会还有希望吗?只有把全社会全民族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都调动和发挥出来,鼓励成功,肯定财富,我们的社会才会富有生机和活力。所以,怎么看"剥削"的问题,是个大是大非问题,实质是要对改革开放20多年走过的路怎么评价,就是我们过去的路走得对不对,今后还是不是继续走下去的问题。
"普照的光"之下的民营经济
马克思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善着它们的特点。"我国现阶段存在多种所有制,处于决定地位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控制力,这是我国现实社会中"普照的光"。再加上上层建筑的巨大作用,这就使目前我国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不但不同于旧社会的民营经济,也不同于新民主主义的民营经济,它是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服务的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重要的经济基础。在社会主义制度范围内,它的整个经营活动离不开社会主义法律和道德的总框架。民营经济在发展生产力、繁荣市场、满足人民生活、安排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显著,成为现代化建设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民营经济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要进一步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就必须彻底清除民营经济就是靠剥削而不是靠劳动发展起来的错误观念。
民营经济与剥削并非必然联系
剥削是一个制度问题,具有阶级对抗性,不是简单地占有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的多种所有制经济中,人们的收入有劳动所得和非劳动所得。我国现阶段的民营经济是在改革开放政策召唤下发展起来的,历史地看就可以发现,与民营经济相联系的民营企业主,原来就是劳动者,现在仍然从事经营管理、科技工作等劳动,相当一批是拿工资的。民营企业主的收入,有劳动收入、要素收入和占有他人剩余劳动的收入三部分。占有他人剩余劳动中的绝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真正用于个人消费的占很小比例。也就是说,民营企业主的收入主要不是剥削所得,并且绝大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通过发展多种形式的经济为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没有阶级对抗的社会主义社会,民营企业主不仅不是剥削者,而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在我国社会,劳动者与有产者并不是对立的,有产与剥削并不是必然联系的。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现代化战略研究所所长、教授
不论成分重发展
□陈祖煌
省委提出的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方针,为民营经济打开广阔发展空间---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决定》对发展民营经济,提出了实行政治平等、政策公平、法律保障、放手发展的方针,强调要努力为其创业人员营造社会上有地位、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的良好发展氛围,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这不仅是我省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一项具体行动,而且是我省根据新世纪新阶段发展要求提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壮大本土经济,促进我省以外源型经济为主向内源型与外源型经济并重转变,增强发展后劲,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政治平等:营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社会氛围
在计划经济时期,不同所有制企业生来就享受不同的政治、政策待遇。国有企业是"根正苗红",在金融、税收方面享有种种优惠;个体私营企业政治上受歧视,政策上受约束,发展上受限制。改革开放初期,为扩大招商引资,国家对"三资"企业实行种种政策优惠,经营环境远远优于国内的个体私营企业。这种因企业的不同所有制关系而享受不同政治、政策待遇的状况,不仅与市场经济平等竞争原则相矛盾,而且在认识上长期禁锢人们的思想,至今仍未完全消除。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在党和政府的重要文件中提出对民营企业实行政治平等的方针,是与时俱进、思想解放的标志,将有助于进一步打破企业"出身成分论",消除对民营经济的政治歧视,努力营造"政治上认同,社会上尊重,政策上支持,经济上保障"的良好发展氛围。有利于提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政治、社会地位,彻底消除对民营企业"干部怕接近、金融部门怕贷款、基层群众怕担风险"的"三怕"思想,为民营企业大发展扫除思想认识上的障碍。
政策公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场进入门槛高,经营范围受限制;二是融资困难。民营企业规模多属中小型,在申请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方面相当困难;三是政策不平等,没有实现国民待遇,在财政、税收、金融方面均不及"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由于不同所有制企业享有不同政策待遇,事实上存在着不公平竞争,有违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游戏规则。因此,要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必须一视同仁,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特别是我国入世承诺对所有企业实行国民待遇,包括对外资承诺开放的领域及相关的优惠政策,民营企业均可进入并享有。从近期来看,城市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建设、高速公路等领域将向民营企业开放,这为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创造了良好前提条件。
法律保障:解除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后顾之忧
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已有20多年了,但至今许多民营企业家不敢做强做大,怕枪打出头鸟。有的私营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将财产转移到海外。十六大明确提出要"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关于私人财产的保护,过去法律中也有所提及,但主要限于生活资料范围,这已经不能充分反映当今时代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预计有关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法规将很快成为我国及地方政府立法的重点,尽快出台实施。这将为民营经济大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
放手发展:打开了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广阔空间
"放手发展"的方针符合十六大提出的"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要求,必将对民营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实施"政治平等",为"放手发展"扫清了思想认识障碍,清除了顾虑和偏见。不少地方政府相继提出以"放"为主的方针,如江苏省提出要做到"六放":即放心、放胆、放手、放开、放宽、放活;浙江提出"不论成分重发展,不限比例看效益,不看性质看贡献",从各个方面激励经营者放心、放胆、放手创业发展,这将为民营经济大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打开发展的广阔空间。
作者单位: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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